证券配资是什么 先成神,后弑神
(原标题:先成神证券配资是什么,后弑神)
99%以上的注意力都被1%都不到的事物吸引走了。在这1%里,就一定有《百年孤独》。一般人说起自己所知的外国文学名著,一定会第一时间说到加西亚·马尔克斯和他的这本小说。另外还会同一时间说起的,大概有《老人与海》、《月亮与六便士》和《局外人》。围绕《百年孤独》的话语早已过度,效果只是让这四个字,和“加西亚·马尔克斯”这个名字,更多地出现在人们看屏幕的眼球前。
媒介技术的剧变,使不到1%的事物成为彻底的名声赢家。古罗马人塞涅卡说过,名声是最恐怖的东西。一个人的名声掌握在其他人手里。
巴尔加斯·略萨1936年出生,比加西亚·马尔克斯小8岁。两个人几乎同时跃上拉美的西班牙语文坛,对1950-60年代拉美的“文学爆炸”贡献了各自的拳头产品,更可贵的是,“文学爆炸”的几位主将,彼此大多欣赏,也尊敬文学前辈,巴尔加斯·略萨不仅小说多产,还是最勤奋的评论家,如果只想跟随一个人去理解加西亚·马尔克斯,那么,略萨就是当仁不让的选择。
他称自己这位兄长是“弑神者”。弑神,意思是把上帝给杀掉了,比喻推翻了之前的权威,或曰推翻了那些让所有作家、所有讲故事的人都遵循的原则。这固然是简化了又简化的说法。作家并没有什么共有的上帝,即便《百年孤独》也是追随了威廉·福克纳的,加西亚·马尔克斯对福克纳1920-30年代创作的《喧哗与骚动》等作品顶礼膜拜,有意学习,为此前往福克纳在美国南方的家乡。
略萨写道:“胳膊下夹着福克纳作品的加西亚·马尔克斯坐着大巴车,在美国南部诸州旅行,这对于他来说,无异于一次对文学之路起点的朝圣。(通过朝圣,他)……如今更受到了启发,领悟了自己应该从哪几条线索入手,去搭建自己的虚构世界。”
福克纳也是弑神者。但是,《百年孤独》因为太惊艳而成功,现在,福克纳的名字有时还要依托老马的名字,才可以被普通大众了解到。在我看来,弑神者若自己不具有成神的潜力,则他的成就也很难被称为“弑神”。在《弑神者的历史:略萨谈马尔克斯》里,巴尔加斯·略萨实际上谈的是一个新神是如何立起来的,他大量引用老马自己的话——老马讲了此书的来历,讲了它的构思和写作经过,这些构成了有关的《百年孤独》的最“基础”也是最“核心”的评论话语。我们得知,他16岁起就开始写《百年孤独》了,在42岁出版《百年孤独》前,他出版过四本书,这四本书,都是在为创作《百年孤独》进行“准备性练习”。
从这些书中能够看出《百年孤独》的端倪吗?看不出来,就像从一只安静的蛹,我们看不出能有一只怎样的蝴蝶从中飞出。可是,看一看这个“蛹”的样子,我们会大有收获。四本书之一是小说集《蓝狗的眼睛》,集子里的故事,主人公分两类,或是一具活着的尸体,或者就是一个已死的、却还在喋喋不休的活人。死中的活,活中的死。第一个故事叫“第三份辞职书”,一上来,就是一位医生的话:“太太,你的孩子病势已重:他死了。不过呢……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种复杂的自动营养系统来延续他的器官功能。只是运动肌功能有点不一样。……我们会负责照看他的生命复活,复活也是以一种正常的形态完成的。这不过是‘一种活着的死亡’。”
荒诞的味道出来了,却没有讽刺的意图,而是有一点神话故事的透明度。故事中,这具躺在医生和女人面前的尸体,仍然活着,能听到他头脑里可怕的噪音:“这噪音有着光滑的皮毛,几乎无法触摸。”他还想做到更多,想去抓住它,不让它重新钻进自己的耳朵,也不让它从嘴里冒出来,钻过脸上的每一个毛孔。但这种“毛茸茸的噪音”却在他头盖骨内壁上频繁敲打、撞击,冰晶一样的星光纷纷溅落……他仍想逮住它,捏扁它,把它扔到地上踩踏,直到它变成一个普通的东西,一个完整的死亡……起初是软的、毛毛的,然后变硬,接着又成了某种能挤压的东西——
我想读者再有耐心,到这里也该被一种琢得很深、研得很细、自我痴迷的幻象弄得没心思往下读了。
应该看到这是不成熟的写作。但《百年孤独》令人称赞的故事性,离不开这类文笔操练。显然,它们“形式”上的实验远远高于情节构思,《蓝狗的眼睛》里只有一篇故事是有较为清晰的情节的,讲一个妓女杀了她的一名嫖客,诱使一个丑陋的餐馆老板作假口供,这个老板仰慕她,一直免费给她送吃的。有的故事彻底看不懂,如“杓鹬之夜”,讲的是一群杓鹬不知怎么的弄瞎了三个人的眼睛,不过从其中,能看出加西亚·马尔克斯会在《百年孤独》里发展的一个主题:动物的奇趣行为。
现在我们把格局拉大一些:我们要注意到,《百年孤独》前,其他拉美作家,也在小说做过类似的探索,企图通过形式上的创新来营造“魔幻”氛围,并因此像《蓝狗的眼睛》一样,付出了削弱故事性的代价。没错,我说的就是米盖尔·安赫尔·阿斯图里亚斯,1967年,他的名字曾使拉美世界欢腾,因为他获得了该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。
是的,阿斯图里亚斯的名字,在加西亚·马尔克斯、巴尔加斯·略萨之侧显得过于暗淡了,如今很少有人提起他,也不会把他看做“文学爆炸”里最优秀的代表人物。可是,这位危地马拉小说家,也是资深外交官,对拉美小说的贡献可谓是“前浪”级别的。他的主要文学成就就是两本长篇小说:《总统先生》和《玉米人》。
《总统先生》出版于1946年,是他最成功的作品,它讲的是拉美最典型的政治现象——独裁统治,从第一页起,你就能被浓厚的实验色彩,作家把声音和情节叙述混杂在了一起。在一段话里,他写道:
“几头骡子拉着一辆有轨电车,电车一下子又变成了一个女人。骡子不肯走,赶车的人破口大骂,用鞭子抽打,打了还不走,便用石头砸,最后只好请乘客下车,一起又赶又打,骡子才继续往前走……”
紧接着是一行“嗯,哼,哼”。接着新起一段,两个词:“大傻瓜!大傻瓜!”
我们完全可以体会这里面的“魔幻”味道——不仅魔幻,而且错乱,使人莫名其意。此书的许多篇幅都可称作“梦呓一般”,形式上的创新达到了一定程度,但情节还是可以辨识的。而在下一本重要作品《玉米人》中,许多情节,例如一片土地年复一年地都在长出皱纹,就像一张老汉的脸孔,又例如,武士点燃篝火,使灌木燃烧时,那些灌木发出了嚎啕的哭声……这类夸张的细节,说是加西亚·马尔克斯写的,不会有人怀疑。
但是老马自己给“魔幻”祛魅了,或者说,他讨厌“魔幻”二字被如此肤浅地流传、谈论。于是出来澄清。他说:“我认为自己是个现实主义作家”,“《百年孤独》的现实主义色彩更浓”。为什么呢?“魔幻”的东西竟反而是现实的?他这样解释:
“因为我认为,在拉丁美洲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,所以万物皆现实。……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满是奇幻色彩的环境中。但一开口说那些奇幻的体验,就会显得不真实。”
我觉得每个想要好好理解老马的人,都应该反复琢磨他的话。一切都可能,万物皆现实,这是一种在一定环境之下浸淫很久的人会产生的顿悟,作家所需要做的,也是最难的地方,就是找到合适的叙事手段,去说出那些体验,让人能听懂、能明白。一旦找到了,娴熟了,则读者就不会感受到一种刻意编织的奇异感,而是自然而然地,被文字中那种氛围所笼罩。
阿斯图里亚斯面对的是同样的任务:给奇幻体验找到合适的叙事。他的小说的“完成度”显得不太高,但他的努力得到了肯定。1966年,在《百年孤独》正式问世前四年,巴尔加斯·略萨写出了他的代表作《绿房子》,这本小说,从第一页起,就有一种狂乱的氛围,一种可以辨识的狂热的“异国风情”,文字形成洪流把读者裹挟而去。围绕一所妓院的建造和人员的流动,略萨写了许多个充满意识流味道的场景,它们彼此叠加,跳跃,嵌套,意识活动在还没有能够辨识的时候,就瞬间散去,转入下一个场景……略萨自己说过,这本书,是把“我感受最深的经历、把所有头晕目眩的事件都组合在一起”,这是他从一开始写作起就树立的理想。
这个理想够高,也够丰赡,他做得很成功,《绿房子》一出就得到了评论界的一致肯定,阿斯图里亚斯的同期获奖,对它的影响力又推动了一波。《百年孤独》的问世,让阿斯图里亚斯的作品显得逊色,但没有遮没《绿房子》的光芒,没有把它变成“前浪”应该说,在给满心的幻意找到合适的叙事手段这方面,老马和巴尔加斯·略萨是各擅胜场。
但是在此书中,略萨只字未提他自己的小说,而是一心一意地分析他尊敬的老马,他谈形式,谈内容,谈论了“香蕉共和国”,谈论了老马对福克纳的学习,谈论他写电影剧本的生涯,谈论老马的另一些名作如《格兰德大妈的葬礼》、《恶时辰》、《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》和《百年孤独》的关系。这是我所见到的,有关的《百年孤独》的最大的一个宝库。他用令人佩服的见识和写作能力,告诉读者说,弑神者加西亚·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怎样的“神”。